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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廣州市教育局關于進一步做好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廣州市黃埔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實施細則》及上級教育部門關于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相關政策要求,華師外校具體招生安排如下:
一、招生計劃
一年級:10個班(含CEP雙語小學部、I-EP小學部(IB課程部))、2個港澳子弟班
七年級:8個班(含CEP雙語中學部、I-EP中學部(IB課程部))
各學部介紹附后
二、招生對象
小學部:年滿六周歲學生(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含當天)
初中部:小學六年級應屆畢業生
港澳子弟班:年滿六周歲港澳籍學生(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含當天)
少量插班生學位
三、報名流程
根據有關要求,報讀華師外校有兩種途徑:
1.可直接向學校申請報讀,通過簡章底部預約看校表單,進行登記
2.穗籍、非穗籍有廣州市居住地的《廣東省居住證》或學籍、外籍學生統一通過“廣州市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報名平臺” 填報“廣州開發區華南師范大學附屬外國語學校”。
可直接申請入讀華師外校的學生
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適齡兒童可直接申請入讀本學校:
1.一年級港澳籍學生
年滿六周歲港澳籍學生(港澳子弟班招生簡章另行發布)
2.校內小升初學生
學校通過直升方式招收本校自愿報讀初中的小學畢業生(具體安排另行通知)
3.內部教職工適齡子女
華師外校及廣州同文教育集團正式教職工適齡子女。(具體安排另行通知)
以上三類人員將在本校官方網站及公示欄公示經審核符合條件的學生名單,并在廣州市招生報名系統特定端口,由學校錄入以上學生信息,經黃埔區教育局審核后確定。
通過分類招生且被本校錄取的學生,不能再參加其他學校招生報名,請家長認真考慮選擇是否報讀。
通過“廣州市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報名系統”統一報讀的學生
一. 對象:
(1)穗籍學生:
入讀小學:以其戶籍界定屬地區
入讀中學:以其戶籍或其小學畢業學籍界定屬地區
(2)非穗籍學生:
入讀小學:以其本人或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其中一方的《廣東省居住證》地址屬地區。
入讀中學:以其本人或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其中一方的《廣東省居住證》地址或其小學畢業學籍界定屬地區。
(3)外籍學生
二. 流程:
(1)學校咨詢:可通過預約參觀及意向登記
(2)網上報名
1.網上信息采集和填報志愿
民辦小學:5月7日—11日網上采集報名信息,5月19日—20日網上填報志愿;
民辦中學:6月15日—20日網上采集報名信息,6月28日—29日網上填報志愿
2.電腦派位和錄取
民辦小學:6月2日電腦派位。6月10日—12日適齡兒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民辦小學報名系統上進行錄取確認。
民辦中學:7月2日電腦派位。7月9日—10日適齡兒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民辦小學報名系統上進行錄取確認。
3.網上確認和現場注冊
民辦小學:6月13日新生注冊。
民辦中學:7月11日新生注冊。
4.補錄(補錄階段,不限戶籍)
民辦小學:7月20日—21日民辦小學進行第一次補錄。8月25日—26日民辦小學進行第二次補錄。
民辦初中:7月20日—21日民辦初中進行第一次補錄。8月25日—26日民辦初中進行第二次補錄。